我曾作为一名初三学生。这个开头或许让许多人厌烦,但我必须敢于面对这个话题,在经历了大大小小的考试后,突然变的对成绩和分数不在乎了,反而在乎自己手里的事情,在乎自己的想法。
有时我会有突然被什么湮没的感觉,那是一种无至尽的感觉让我一点点崩溃。就像在冰里一点点的消融,让我手足无措站在那里,摊开手掌,望着前方,望着那群楼之间的蓝色天空。心里的思绪像发丝一样繁多而纷乱。
蓝色,曾是我一度爱的要命的颜色,就是那天空的颜色,那大海的颜色。很多人说那个颜色很庸俗,因为大家有时会像赶时髦一样将蓝色定为自己喜欢的颜色,可我认为每个真正喜欢蓝色的人都有喜欢蓝色的理由,就像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理由都是发自内心的。记得茜说蓝色是狂妄不羁的;瑶说蓝色是深邃幽雅的;群说蓝色就像一剂制冷剂,能让浮躁的心变的平静……许多人都喜欢蓝色,不仅是为了一个目的,也不仅仅是一个理由
我的生日是二十四节气的立春那天,虽然是立春,但那天却下着雪,可以说我在雪的怀抱中诞生,所以对雪有独特的感觉,并相信在我的一生中雪会有它独特的任务,会帮助我生活。在我的生命中,雪能带给我欢乐,带给我开心,带给我甜蜜,带给我幸福,带给我回忆,带给我痛苦,带给我忧伤,带给我无限的怅惘……每当雪花翩飞的时候,我的感觉是复杂的,不知这一场雪会带给我什么。
不论我的年华还是我的光阴都会为青春疯狂,我不想让青春平淡无光,于是我尽量抛开一切阻碍学习的事,想让青春在我手中演绎的漂亮,光彩夺目。于是放弃了许多,对于有些事我并没有感到沉重,相反轻巧了许多,但当我拿起我的蓝色时,第一次犹豫。是去是留我不知道。它曾是陪伴我寂寞的好友,每当我在寂寞时,抬头望望星空或蓝天,心中都会感到豁达起来,一切都好了。我喜欢班德瑞的《蓝色天际》,每晚都放入CD机内听着入睡,那轻的像快要断了线旋律伴随着蓝色的豁达,使我每次都能安然入睡。音乐是给灵魂开辟的第三空间,亦是给情绪催眠的良方,白天的倾轧和排挤造成的精神亢奋或沮丧在安谧的音乐里得到缓解,生命才更具有弹性。班德瑞的《蓝色天际》将蓝色与音乐那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,其中的十首音乐更好的诠释了其标题,使我更加喜爱蓝色。在班德瑞的《蓝色天际》中,再次将这种结合达到了一定的高度,使我一度对蓝色近乎痴狂。而且我懂得人富有的不是金钱,不是权利,不是地位,不是荣誉亦不是知识,而是精神。如果我放弃了蓝色,就如同将大脑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柱撤去,我不知空虚甚至空白的大脑还能做些什么。现在我却将要放弃蓝色,这不得不使我感到迷茫。那一段是我自初中以来最痛苦的一段日子,是我做出的最艰难的选择,比报考还要难。最后我还是妥协了,全身心的投入学习中并将这段日子所浪费的时间补回来。我将蓝色埋在雪后,希望即使放弃也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再次找到它,再次遇见它,重新拥抱蓝色。
我将蓝色埋在雪后,看不见自己的心是否在隐隐作痛,看不见雪花是否嘲笑我,看不见它在雪后是否哭泣,看不见一切,没有结果,没有尽头。我不禁问:雪啊,你是否将我的蓝色湮没?为何如今我还是看不见,找不到我的蓝色?
雪花,你何时能勾起我的思念?
蓝色湮没在雪后,泪无语先流。</font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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